2004年11月29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四名女毒枭两人处死刑
黄兴华

  震惊湘粤两地的庄佩纯团伙贩毒案近日宣判。今年2月7日,广东省普宁市燎原镇农民庄佩纯通过电话,联系上湖南岳阳市电机厂下岗职工刘玉枚,问其要不要毒品。双方一拍即合。一个星期后的一天,庄携带200克毒品海洛因乘长途汽车来到岳阳市。刘玉枚与下岗的姐姐刘玉兰将其接到市区一出租房内,以每克毒品130元的价格成交。
  4月21日,岳阳市区吸毒人员王某通过电话向刘玉枚买5克毒品海洛因。刘安排无业人员李小梅送货,王某交给李现金1000元。经法院审理查明,今年2月上旬至4月下旬,庄佩纯贩卖毒品海洛因2209克,刘玉枚为主贩卖2209克,刘玉兰参与贩卖1959克,李小梅参与贩卖4克。
  11月上旬,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,庄佩纯被判处死刑;刘玉枚被判处死刑,缓期2年执行。刘玉兰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,李小梅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。